记者从浙江省能源局了解到,7月11日,浙江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超过1亿千瓦,达到10190万千瓦,创下历史新高,同比去年最高负荷增加168万千瓦。
近期,浙江全省范围内持续高温,叠加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经济迅速恢复,浙江用电负荷大幅冲高。
据浙江日报报道,在能源保供的同时,浙江将继续统筹能耗双控,将重点高耗能企业优先纳入有序用电方案,立足长远倒逼产业和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进入7月,全国气温明显升高,叠加各地复产复工加快推进,用电高峰已经到来。迎峰度夏期间煤炭供应将维持高位,电力、煤炭等供需整体维持“紧平衡”状态。
据悉,6月至9月是迎峰度夏的用电高峰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计,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南方、华东、华中、华北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
小编注意到,自7月1日起,全国22省市正式开始执行尖峰电价,包含水泥在内的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出现提升。
各省情况具体如下:
江苏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夏季尖峰电价执行范围
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
夏季尖峰电价执行标准
执行时间:7、8两月10:00-11:00、14:00-15:00
实施条件: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
电价标准: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注:夏季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后天气预报发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对于气温不符合实施条件的日历天,执行原分时时段。
广东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执行范围: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
尖峰执行时间:7月、8月和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电价标准: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调整为1.7:1:0.38
具体时段划分:尖峰:11:00-12:00、15:00-17:00
高峰时段为10:00-12:00、14:00-19:00
低谷时段为0:00-8:00
浙江
关于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大工业电价用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居民、农业生产等电价用户的分时电价政策本次不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自2024年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
尖峰执行时间:夏季7、8月份及冬季1、12月份
具体时段划分:尖峰:9:00-11:00、15:00-17:00
高峰:8:00-9:00、13:00-15:00、17:00-22:00
低谷:11:00-13:00、22:00-次日8:00
安徽
关于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执行时间:1月、7月、8月、9月、12月
(在日最低气温≤-5℃或日最高气温≥36℃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
电价标准:低谷电价下浮58.8%,每年季节性高峰期间高峰电价上浮81.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71%。
具体时段划分:高峰:9:00—12:00、17:00—22:00
低谷:23:00-次日8:00
山东
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尖峰执行时间:夏季(6-8月):10:00-11:00、19:00-21:00;冬季(12月、1月):10:00-11:00,16:00-20:00
电价标准: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非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模式)用户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为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
现货市场运行期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为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
具体时段划分:
尖峰:(6-8月):10:00-11:00、19:00-21:00
(12月、1月):10:00-11:00,16:00-20:00
高峰:9:00-11:00、15:00-22:00
低谷:00:00-7:00,12:00-14:00
山西
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包括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
尖峰执行时间:1月、7月、8月、12月18:00-20:00
电价标准: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20%。
具体时段划分:高峰:8:00-11:00、17:00-23:00;
低谷:00:00-07:00、11:00-13:00;
平时段 7:00-8:00、13:00-17:00、23:00-24:00
尖峰(1月、7月、8月、12月):18:00-20:00
黑龙江
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
执行范围:大工业用户和设备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户。
尖峰执行时间:7月-9月、11月-1月
电价标准:高峰时段电价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上浮50%,尖峰时段电价以高峰时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低谷时段电价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0%
具体时段划分:高峰:6:00-7:00、9:00-11:30、15:30-20:00;
低谷:22:30-5:30;
尖峰(7月-9月、11月-1月):6:30-18:30
天津
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除行政机关、学校(不含校办工厂)、部队(不含生产企业)、医院、地铁、自来水、城市公共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煤气、集中供热、电气化铁路、公交专用充换电设施、广播电视站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发电企业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电量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以及农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尖峰执行时间:1、12月高峰时段中11:00-12:00,18:00-19:00为尖峰时段。7、8月高峰时段中11:00-12:00,16:00-17:00为尖峰时段
电价标准:高峰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50%、低谷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54%,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具体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9:00-12:00,16:00-21:00;
低谷时段:23:00-7:00;
平时段:7:00-9:00,12:00-16:00,21:00-23:00。
尖峰(1、12月):11:00-12:00,18:00-19:00
(7、8月):11:00-12:00,16:00-17:00
吉林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吉林省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且设备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用户。
尖峰执行时间:1-2月、7-8月、11-12月16:00-18:00
电价标准: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具体时段划分:高峰:9:00-11:30、15:30-21:00,
尖峰:1-2月、7-8月、11-12月16:00-18:00;
低谷:23:00-6:00;
平段:6:00-9:00、11:30-15:30、21:00-23:00。
重庆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千伏及以上且受电变压器容量100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普非工业用户动力用电。
尖峰执行时间:7月、8月、12月、1月12∶00—14∶00
电价标准:峰谷电价价差为4.2∶1,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2%,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具体时段划分:尖峰:7月、8月、12月、1月12∶00—14∶00
高峰:11∶00—17∶00、20∶00—22∶00
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
低谷:00∶00—08∶00
广西
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广西供电区域内大工业用电、专用变压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上的普通工业用电,除铁路(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航运、石油(天然气、热力)加压站、自来水生产、城乡污水处理厂生产、污水泵站生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生产、垃圾中转站生产等公共服务性用电外,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条件成熟后扩大到其他工商业用电。居民、农业用电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电价标准: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21:1:0.79调整为1.5:1:0.5。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尖峰执行时间:每年7月、8月、9月、12月四个整月每日11:00-12:00、17:00-18:00具体时段划分:
尖峰:11:00-12:00、17:00-18:00
高峰:10:00-12:00、16:00-22:00
平段:7:00-10:00、12:00-16:00、22:00-23:00
湖南
关于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监狱生产企业及城镇供水企业生产、广播电视台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医院等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外,大工业用电和用电容量达到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分时电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生产、部分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可自行选择执行分时电价
尖峰执行时间:每年1月、7月、8月、9月、12月每日18-22时
电价标准:高峰、平段、低谷电价比调整为1.6:1:0.4,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具体时段划分:高峰:11:00-14:00、18:00-23:00
平段:7:00-11:00、14:00-18:00
低谷:23:00-次日7:00
季节性尖峰(每年1月、7月、8月、9月、12月):18:00-22:00
河北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执行范围:工商业电力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即电网企业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均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对两部制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单一制用户实行尖峰电价。
尖峰执行时间:夏季(6、7、8月)河北电网:11:00—12:00、16:00—17:00、21:00—22:00
冀北电网:10:00—11:00、17:00—18:00、20:00—21:00
冬季(河北电网:每年12月及次年1—2月份;冀北电网:每年11—12月及次年1月份)
河北电网:17:00—19:00
冀北电网:17:00—19:00
电价标准: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四川
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尖峰执行时间:夏季 7月26日—8月25日,尖峰时段:15:00—17:00
冬季 12月26日—1月25日,尖峰时段:19:00—21:00
电价标准: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具体时段划分:
尖峰(7.26-8.25):15:00—17:00
(12.26-1.25):19:00—21:00
高峰:11:00—12:00、14:00—21:00;
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
低谷:23:00-次日7:00
陕西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的电力用户,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机关、部队、医院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和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排灌用电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尖峰执行时间:每年夏季7月、8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9:30-21:30
冬季1月、12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8:30-20:30
电价标准: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大工业生产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5:1:0.5
具体时段划分:
尖峰(7月、8月):19:30-21:30
(1月、12月):18:30-20:30
高峰:8:00-11:30、18:30-23:00
低谷:23:00-7:00
河南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的电力用户应当执行分时电价,其中,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
尖峰执行时间:1—2月和7—8月,对分时电价电力用户执行尖峰电价,其中,1—2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9至20时,7—8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2至14时和19至20时。
电价标准: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4%、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9%。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其他月份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具体时段划分:高峰:10:00-14:00,17:00—21:00
低谷:23:00—次日7:00
尖峰(1—2月):19:00—20:00
尖峰(7—8月):12:00—14:00、19:00—20:00
贵州
关于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执行范围: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以及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电储能用电。
电价标准: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5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0%
具体时段划分:峰时段:9:00-12:00、16:00-21:00;
平时段:7:00-9:00、12:00-16:00、21:00-23:00
谷时段:00:00-7:00、23:00-24:00
福建
关于福鼎等七个县级电网实行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执行范围:工商业两部制用户,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单一制用户和农业用户
电价标准:福鼎高峰时段上浮30%,低谷时段下降30%,
周宁高峰时段上浮20%,低谷时段下降25%
寿宁高峰时段上浮20%,低谷时段下降25%
屏南高峰时段上浮20%,低谷时段下降25%
古田高峰时段上浮20%,低谷时段下降25%
华安高峰时段上浮30%,低谷时段下降30%
新罗高峰时段上浮50%,低谷时段下降50%
具体时段划分:峰时段:8:30-11:30、14:30-17:30、19:00-21:00
平时段:7:00-8:30、11:30-14:30、17:30-19:00、21:00-23:00
谷时段:23:00-次日7:00
宁夏
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电价标准: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基础上浮5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基础下浮50%
具体时段划分:调整铁合金、碳化硅、煤炭开采洗选、水泥制造:
高峰 7:00-9:00 、17:00-23:00
平段 23:00-次日7:00
谷段 9:00-17:00
除上述四个行业以外的电力用户峰谷时段保持不变
高峰:8:00-12:00 、18:30-22:30
低谷时段:22:30-6:30
江西
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执行范围:全省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
尖峰执行时间:冬季(1月、12月):17:00-19:00,夏季(7-9月):20:00-22:00。
电价标准: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电价下浮50%。
具体时段划分:
冬季(1月、12月):尖峰:17:00-19:00
高峰:9:00-12:00、19:00-20:00
低谷:00:00-06:00
夏季(7-9月):尖峰:20:00-22:00
高峰:16:00-20:00
低谷:00:00-06:00
其他季节(2-6、10-11月):高峰:16:00-22:00
低谷:00:00-06:00
甘肃
进一步完善甘肃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执行范围:全省工商业电力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农业生产电力用户(农业排灌用电除外)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自主选择
电价标准: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具体时段划分:居民用户:
峰段:7:00-9:00、18:00-24:00
平段:00:00-2:00、4:00-7:00、9:00-11:00、17:00-18:00
谷段:2:00-4:00、11:00-17:00
农业生产和工商业用户:
峰段:7:00-9:00、17:00-23:00
平段:23:00-00:00、00:00-7:00
谷段:9:00-17:00
新疆
关于完善我区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执行范围:新疆电网供电范围内,除国家明确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的电力用户
尖峰执行时间:夏季7月份的21:00-23:00,冬季1、11、12月份的19:00-21:00
电价标准: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
具体时段划分:
尖峰:19:00-21:00、21:00-23:00
高峰:8:00-11:00、19:00-24:00
平段:11:00-14:00、16:00-19:00、0:00-2:00
低谷:2:00-8:00。14:00-16:00
凡本网注明“来源:砂石装备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砂石装备网,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
距离展会开幕还有 22 天!bauma CHINA 2024(上海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矿山机械、工程车辆及设备博览会)将于11月26-29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作为全球工程机械行业盛会,本届展会展览总面积达到33万平方米,吸引了来自全球1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400余家国内外标杆企业与超20万全球买家参展参会...
2024-11-04 18:54:41
距离展会开幕还有 29 天!一个月后,群英汇聚上海滩,世界工程机械行业新业态、新产品、新技术将通过bauma CHINA集中呈现,融合聚变。bauma CHINA不断拓宽的国际“朋友圈”表明,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科技创新离不开世界,世界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也越来越需要中国。.bauma CHINA 2024.时间:2024...
2024-11-01 11:07:34
2024年10月22日,在巴伐利亚州副州长兼经济部长艾万格先生的见证下,德国慕尼黑博览集团与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械行业分会以及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在北京就共同举办bauma CHINA(上海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矿山机械、工程车辆及设备博览会)续签十年合作协议。德国慕尼黑博览集团由集团双...
2024-10-25 08:46:51
距离展会开幕还有 40 天!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不以日月为限。时隔四载,工程机械行业的国际盛会bauma CHINA即将再启大幕!自今年8月展会观众预登记开通以来,已有130+个国家和地区的观众积极预约参观,大家期待能再度在bauma CHINA线下重聚,目前预登记观众人数已经超越同期。新品·趋势,交流·合作,热情·...
2024-10-17 18:09:04
超过3400家国内外参展商已摩拳擦掌、蓄势待发。两周后,bauma CHINA 2024的展商进馆大幕即将拉开,33万平米的国际工程机械盛会即将“聚光”铺就。11月26-29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期待与你相遇!如何使用展会小程序快速检索目标展商?.01 分类浏览 多维筛选.点击【展商名录】可按10大展示主题分类浏览展...
2024-10-17 18:06:51
bauma CHINA 2024(上海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矿山机械、工程车辆及设备博览会)将于11月26-29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观看展会预告片·baumaCHINA工程机械展,赞61本届展会展览总面积达33万平方米,主题为“追光而遇 万象生辉”。届时,来自全球32个国家和地区的3400多家参展企业与15...
2024-09-02 11:26:05
bauma CHINA 2024观众预登记 现已全面开启!长按扫码,立即预约观展 !!工程机械行业的全球瞩目盛事bauma CHINA 2024将于11月26-29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重磅上演!诚邀全球工程机械人共聚这场技术碰撞和交流盛会。立即参观预约,享多重福利免费参观11月15日前,完成观众预登记,立省50...
2024-08-05 21:40:44
二月二,龙抬头;春龙昂首,万象更新。 历经筑底蓄力,2024年工程机械行业有望迎来拐点。作为周期性行业,2016年为上轮周期起点,以8年为更新周期,行业将在今年进入更新需求高峰。在当前“稳中求进”的主基调下,相信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仍然是一个动态的全球最大最重要的市场之一。 作为全球瞩目的工程机械盛事,bauma CHIN...
2024-03-12 09:24:48
作为享誉全球的工程机械展德国bauma在中国的延伸,bauma CHINA早在2002年正式登陆中国。从第一届展会的400家展商、30000名观众,到现在的3000多家展商与20万观众,无论是二十年的“时间”,还是30万平米的“空间”,里面有着太多的故事。而这些和展览会相关的故事,见证着工程机械行业发展过程中,人们面对...
2023-10-31 14:23:17
招展全面启动 全球工程机械行业盛会 bauma CHINA 2024 奔雷驱冬,一念花开。如果说雨水是春惺忪于初融的雪花,那么惊蛰是春的勃然觉醒。早春二月,春风化雨唤醒了一片生机,万物开始蓬勃生长。 2月ISPO Beijing(亚洲运动用品与时尚展)成功打响中国线下大型展会重启第一枪,标志着会展行业迎...
2023-03-13 19:19:20
主营:破碎机
主营:破碎机
主营:破碎机
主营:破碎机
主营:破碎机
主营:破碎机、制砂楼
主营:破碎机
主营:破碎机
主营:筛网、筛机配件
主营:破碎机
主营:制砂机、筛分设备
主营:破碎机